法律解析:
景区门票收入增值税是指景区门票收入按照增值税税率计征的税款。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景区门票收入增值税税率为13%。也就是说,景区门票收入按照门票售价的13%计征税款。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旅游行业营改增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于一些条件符合要求的景区,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具体来说,享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的景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或确认的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森林公园等旅游景区;2. 实行全票制;3. 具备相应的旅游服务设施和服务水平;4. 年销售门票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享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的景区,其门票收入增值税税率将降低为6.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根据税收调节需要,对某些纳税人在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等方面的增值税税率实行不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