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扰民不可以判刑,但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应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即属于恶意扰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