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的费用有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检查、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及医疗鉴定费等。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等。
法律依据:_x000D_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_x000D_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_x000D_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_x000D_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_x000D_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_x000D_
(四)在境外就医的。_x000D_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