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解释如下:又称指定继承,是根据被继承人建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承担其遗产的继承方式,与法定继承相对。其中,根据遗嘱规定享有遗嘱继承权的人为遗嘱继承人,生前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称为遗嘱人或立遗嘱人。
遗赠解释如下:公民以遗嘱的形式向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赠送个人财产,死亡时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是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是受遗赠人。
一、法定继承有什么条件
法定继承的意义是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歧遗产或遗嘱无效时有其全体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继承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适用条件是: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遗赠;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二、遗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