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二卖的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前提是合同符合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
一物二卖合同的效力是如何确定的
“一房二卖”是指房屋所有人将同一房屋先后出卖给不同的买受人。出卖人往往已经收取了二个买受人部分或者全部购房款,而事实上却不可能同时满足所有买受人的购房需要。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一物二卖,并没有因一物二卖而当然否定合同效力,只要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即合法有效。
一物二卖合同有效力吗
一物二卖合同一般是有效力的,但其中一份或数份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除外。且数份有效的协议,按照“最先受领交付的买受人为第一履行顺位,均未受领交付的,先支付价款的买受人为第一履行顺位,均未支付价款的,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为第一履行顺位”的原则确认物权归属。
一物二卖的合同是不是都具有法律效力
一物二卖的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符合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的,应当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即使当事人以同一个标的物签订了两份合同,只要合同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依法成立并生效。
一物二卖合同有效吗?
一物二卖,两个依法成立的买卖合同,均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房二卖的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房二卖的合同的效力是:、签订于一买受人取得所有权证前的合同一般为有效合同;、签订于一买受人取得所有权证后的合同一般为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