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之后,是否能进行行政拘留,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结果进行确定。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跟刑事处罚是冲突的,刑事立案之后,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处刑事处罚的,就不可以再进行行政拘留,犯罪分子没有被判处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给予行政拘留。问:刑事处罚的种类有哪些?答:刑事处罚的种类有这些:1、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2、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刑事立案后能否行政拘留
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1、刑事立案之后,是否能进行行政拘留,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结果进行确定。2、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跟刑事处罚是冲突的,刑事立案之后,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处刑事处罚的,就不可以再进行行政拘留,犯罪分子没有被判处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给予行政拘留。
追究刑事责任后能否再行政处罚
追究刑事责任后是不会再给予行政处罚了,因为刑事责任已经是最严厉的处罚了,既然已经对犯罪分子追究其最严厉的处罚了,那么就没有必要追究其他处罚了。《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才会给予行政处罚。
刑事立案后能否行政处罚
刑事立案后,不可以行政处罚。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是不同的,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就不能按治安案件处理。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刑事立案后就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了?真相:是的解析:只要司法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立案或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刑事立案后要怎么处理?1、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2、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刑事立案可否再行政处罚
刑事案件和治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刑事案件的立案程序?1、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的接受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参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2)、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3)、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处理。(4)、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有控告人的案件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七日内送达控告人。(5)、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派出所行政拘留后能否取保
行政拘留是不可以取保的。“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适用的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故而不适用“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