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男方选择二次离婚的,女方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来代为处理离婚的相关事宜。人民法院通常不会在双方当事人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时判决离婚,除非出现了符合离婚的法定情况。在二次离婚的过程中,如果女方不能提供新的证据,证明和男方的感情确实没有破裂,那么人民法院很有可能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