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国家《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旅行社在销售旅游产品时,采用差额征税办法计算增值税应税收入。具体而言,旅行社需要将消费者支付的现金价款、含税利润和代理费等构成的税前成本价款相加,得到一个总和,然后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增值税。也就是说,旅行社真正的销售额是包括了利润和代理费在内的。在确认收入时,旅行社需要仔细核算成本和利润,并按照差额征税办法进行计算。如果计算错误,可能会导致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税法规定,进而引发税务部门的查税和追缴。因此,旅行社经营者需要了解差额征税的具体规定和计算方法,确保自己的财务核算准确无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 对于按照差额计税办法计算应税收入的纳税人,其销售额包括销售额和利润、代理费等税前成本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