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中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宪法所赋予的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参加国家管理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和义务。”这表明人民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包括通过选举、议会、公民投票、征求意见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其中,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核心权利之一。在中国,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是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过程,任何公民都有机会参与竞选或者被选举。此外,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等也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体现。这些权利的行使有助于促进公民参与政治,保障公民的表达自由,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选举法》第五条 选举应当依照平等、竞争、直接、秘密的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