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伍年龄要求?
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条件符合要求的,可以自愿报名参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年龄可放宽至22周岁。女青年满18或19周岁,也可征集部分时年满17周岁的女青年。
二、当兵有什么要求和条件?
1、政治
政治审查合格、身体检查符合应征条件。
2、学历
非农业户口的年轻人满足高中以上的毕业文化水平,农业户口的年轻人降低标准,但也需要是初中以上的文化水平。
3、年龄
征兵年龄不超过25岁。男兵征集年龄要求在18至24岁间,高校在校生年龄要求为22周岁以下,高职(专科)毕业生在23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兵征集年龄在17至22周岁。部队特别需要或要求的也会放宽对年龄的限制。
4、身体
男兵征集的身高要求从最低162厘米,调整为160厘米以上;女兵征集的身高要求从最低160厘米,调整为158厘米以上,但是不同的兵种新兵的身高要求也是有所不同的。体重方面依旧是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高于标准体重的25%。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征兵工作条例》
第二十二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应当逐个进行政治复审,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