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法院改判的机率是不大的,因为劳动仲裁机关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仲裁裁决处理的,只有存在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下,法院才会进行改判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对劳动仲裁裁决提出起诉的,法院改判的机率不大,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如果法院认为仲裁委的裁决认定事实不清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法院是可以改判的,重新作出判决。劳动争议是仲裁前置的,这个单位不服上诉到法院,法院如果开庭审理,一般是6个月内结案,如果是简易程序的,就3个月内结案,当然实际上不会拖这么久,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劳动仲裁作为劳动者存在劳务纠纷时合法解除纠纷的措施,是需要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在申请前向劳动仲裁部门的工作人员咨询了解,并对上述材料进行准备,而后再提出仲裁裁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