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属于浙江省,根据浙江省的相关规定,诈骗金额在3000元以上,就构成刑事立案的标准。但是根据其公安厅的相关文件,即使涉案金额没有达到三千元,也会开展初步的侦查工作,所以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且诈骗罪具有法定加重情形,若犯罪金额达到了“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则会在基本刑期上加重刑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