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一般都会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有特殊情况或者双方当事人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充分表达意见,且书面同意不开庭审理的除外。符合缺席判决条件的,可以缺席判决。
刑事案件再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依照一审程序审理的,依照二审需要对事实证据审理的,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可能会加重处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具体规定》第五条规定,下列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
(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
(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
(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
不开庭审理的案件
不开庭审理包括径行判决和书面审理。
径行判决,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无需开庭审判的上诉案件,予以直接判决的诉讼行为。条件:
(1)由合议庭审理本案并决定对本案径行判决。
(2)径行判决前,合议庭已仔细阅卷并调查和询问了有关当事人。
(3)案件事实和证据已核对清楚而无需再开庭查证有关案件事实。
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时,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一种审理方式。能够适用书面审理的上诉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的案件。
径行判决与书面审理区别:径行判决同时要进行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同样要核对案件事实;而书面审理则是不开庭、不调查、不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只通过审阅案卷材料即直接作出裁判。
下期再审不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案件可以开庭审理的有:
(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
(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
(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
(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
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
(2)1979年《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
(3)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
(4)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难的;但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征得检察院的同意;
(5)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7日以前通知检察院”的规定,经两次通知,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不出庭不影响审理的,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审理再审案件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刑事案件到达法院一般多久开庭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