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公证处公证流程是:向安置房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安置房公证申请表》,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制作谈话笔录、出具安置房公证书。
一、遗嘱公证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①遗嘱公证由当事人,即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
②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A、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B、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C、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D、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公证遗嘱的效力专题
③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A、身份证明;
B、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④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⑤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⑦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⑧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二、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多久
房产公证需要不到十五日。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后,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后启动公证程序,审查通过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房产公证书。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何公证
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之后公证员会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经初步审查后,公证员会通知当事人填写申请表,并交纳公证费用。公证员受理申请后会对当事人之前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然后公证员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买卖合同按照规定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最后公证员对交易的各个相关环节进行调查,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