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每个地方都有不同,下面就以洛阳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例为大家进行介绍:
洛阳市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称,拆迁补偿总体要求是保障拆迁户居住面积不减、居住环境改善。为此,我市去年正式出台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和《洛阳市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指导意见》,文件对不同性质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无论是何种性质的土地,市民均可选择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两种形式。
一、集体用地
城中村改造属于集体用地性质,城中村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自主选择。
村民持有宅基证,宅基地范围内两层以下(含两层)的房屋主体均被认定为应补偿安置的面积。(一)货币补偿:如期搬迁可获购房补贴
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村民,房屋征收部门将根据房屋的年代、结构、区位对该房屋给出市场评估价。部分村民听说自家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后,选择突击加盖以期获得更多的补偿。需要提醒的是,《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规定,货币补偿只针对两层以下(含两层)的房屋主体按市场评估价补偿。
不过,村民无需担心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低于市场商品房价,补偿款不够异地购房。如果被征收人按期搬迁,将获得被征收房屋主体货币补偿款30%的额外购房补贴,同时还有按时搬迁奖励以及搬迁费等。
(二)房屋安置:人均安置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与货币补偿相比,选择房屋安置的计算方法较为复杂,不过,相同的是,只对征收房屋两层以下(含两层)合法建筑中的有效面积等面积予以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