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的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等,最后被清偿的是普通的债权。普通债权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完全清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_x000D_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_x000D_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_x000D_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_x000D_
(三)普通破产债权。_x000D_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