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户籍地址,是户口本上的地址:该项是指当事人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为准;(二)身份证上的地址,只能表明领取该张身份证时对应的户籍地址;(三)在当事人迁移过户口的前提下,该地址与户籍地址,是可以不同的在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内,并且保存完好的,是可以继续使用的。户籍地址就是身份证上的住址,即户口所在地的地址。户籍是户口管理机关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区内居民的册子,专指作为本地区居民的身份。户籍可以变换,因工作或学习调动可到当地公安局申请变更户籍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