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行政拘捕律师不能探望?
被行政拘捕的家属可以会见和探视。
根据《拘捕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捕所保障被拘捕人在拘捕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捕人应当遵守知拘捕所的会见管理规章。会见被拘捕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章的时间在拘捕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捕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捕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权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二、对行政拘捕的决定有异议如何办?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章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