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的复印件是否有法律效力取决于以下情况:
1、与原件核对无误或对方不表示异议,即被接受;
2、因为无法与原件核实或被对方反对而被否定。借据复印件只是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接受,并不意味着复印件根本没有证明力。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是真实性有缺陷的间接证据,间接证据并非没有证明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作证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