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必须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之一的行为。
一、什么是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
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四要件是什么?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逃避处罚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交通肇事顶包是否构成包庇罪
交通肇事顶包构成包庇罪。包庇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包庇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二)客观要件包庇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三)主体要件包庇罪的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四)主观要件包庇罪在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