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分所的受理窗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手续,同时接受审验。办理转入换证时,距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不足九十日的,可以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业务。本记分周期内当时无记分的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人,如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前有记分的,还应当按规定参加审验。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六 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十七 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