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中的引导作用。2.是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3.是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助手作用。4.是充分发挥工商联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5.是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下发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第一条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条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第三条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第四条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第五条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六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第七条依法加强会产管理、经营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