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高速公路占用农民耕地具体补偿包括:
1、土地补偿费;
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
3、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农村修路要征收农民土地,要给予土地承包户相应补偿。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一亩到十几万元一亩之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章。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章。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章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第二十八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