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借条时要注意的误区有:
1、借款人应手写借条全文并签字,不得打印;
2、借条内容表达准确,不产生歧义的;
3、要求明确借款的时间、借款的用途以及利息约定和还款期限;
4、贷款人交钱时,尽量不要使用现金交钱,尤其是大额贷款的,要用银行汇款,对方户名与借款人一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