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公共财产范围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以及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一条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注: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