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出资人以其他公司的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一条 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