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抵税不违法。用发票上所载的税额来抵减应交税额,这种情况基本只发生在增值税这个税种上。意思是用购入增值税应税商品所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来抵减卖出增值税应税商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其他情况下用发票的税可能会涉嫌违法。具体情况应当向税务机构咨询。不管发票是否达到一定量,只要符合资格就能抵扣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乘以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