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在异地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申请补领的。申领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暂住地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申请异地补领:
1、申领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2、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3、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