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义务人要依法缴纳税费,如果逾期不缴纳税费的,税务机关有权要求纳税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如果逾期不缴纳的,可以收取滞纳金,那么逾期缴税滞纳金如何收取?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逾期缴税时滞纳金怎样收取
1、纳税义务人逾期不缴纳税费,经责令限期缴纳后,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一)、报核缴。即纳税人把已经算出的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填发缴款书,交由纳税单位向银行纳税的一种征收方式。
(二)、查定征收。即对生产不固定、账务不健全的纳税单位,由税务机关依据其生产设备、从业人员和正常条件下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其产值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或对其经营项目查定营业额和利润额),依率计征的一种征收方式。
(三)、定期定额征收。即对一些营业额和所得收入难以准确计算的个体工商户,经过自行申报,由税务机关核定一定时期的营业额和所得税附征率,实行营业税或增值税和所得税合并征收的一种方式。
(四)、代征。即税务机关委托某些单位或个人代为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然不缴纳税费的,税务机关可以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