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向哪个部门举报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律师回答
摘要:举报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应向劳动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使用童工会受到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童工是否自愿无关紧要,国家明确禁止使用童工,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未满16周岁但能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一、是向哪个部门举报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1、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童工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童工如果自愿是否算违法
国家有明文规定:严禁使用童工。而且还规定了使用童工的处罚办法(如使用童工按使用人头算,每月罚款5000元)。也就是说这里不存在谁愿意不愿意的问题。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延伸阅读
结语:举报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应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和第九十四条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包括责令改正和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导致营业执照被吊销。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明文规定严禁使用童工,无论童工是否自愿,都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使用童工不论自愿与否都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五条 【监督检查措施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五条 【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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