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一方反悔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目前我国的法律有确立婚姻冷静期,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后,应当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未撤回申请的,才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期满前,一方反悔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