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失业金退回的情况有:劳动者已经重新就业,但是发放失业金的部门仍然发放失业金,劳动者就需要退回多领取的失业金。因为劳动者再次就业,就说明不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不能领取失业金。《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_x000D_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_x000D_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_x000D_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_x000D_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_x000D_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