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酒店东西算盗窃吗
只要是不属于自己所有的东西,擅自拿取,并有占为己有的意图,就是盗窃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盗窃金额没有达到一定的标准,不会构成盗窃罪,不会受到刑法处罚,但是需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拿酒店的东西,都算是盗窃,如果盗窃东西的金额没达到一千元以上这个标准,就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也会被行政处罚,拘留、罚款等,因此大家住酒店时千万不要一时贪便宜而带走酒店的东西,不仅是素质的体现,严重的甚至触犯刑法,会被判刑。
以上就是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擅自拿走酒店东西算不算盗窃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致电网,或者在网在线咨询,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