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可以。
1、中国政府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就业服务专栏—就业保障—失业保险金申领查询。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专题专栏—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失业待遇申领。
3、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4、“掌上12333”APP—服务—社会保障—失业金网上申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