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海关征税根据具体商品,以到岸价为完税价,乘以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假设进口商品的到岸价为10000元,则以1000元(完税价)x 指定税率(税率根据国家规定),除可能需要缴纳关税外,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征收按照:海关完税价 =(到岸价+关税)x 17%。 纳税义务人进出口货物时应当依法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供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所需的相关资料。提供的资料为外文的,海关需要时,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中文译文并对译文内容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三条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第六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