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离婚,属于个人债务的个人承担,如果是为夫妻生活贷款的,需要一起承担。
一、民法典婚姻期间的债务离婚后是否共同承担
婚姻期间的债务离婚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共同承担,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个人承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离婚前的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前的债务如何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双方对债务负有连带责任,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是个人债务的,就由个人承担,配偶没有义务偿还。
三、婚前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婚前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为了夫妻生活才欠下的债务,那么就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不是为了夫妻生活那就是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