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办理费用:离婚登记已取消收取9元工本费,办理地点:民政局。
办理条件: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协议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