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轻伤一级,是属于自诉案件,检察院不会起诉犯罪人,但若是社会影响大,则可能寻衅滋事罪,若自己去诉讼,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资料:证人证言、伤情鉴定结果、报警记录、笔录口供等。
若是造成他人轻微伤,那么此时就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检察院会提起公诉。这个时候伤者可以自己准备材料,准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整理好材料,如住院单、鉴定费用、误工费、营养费、辅助器具费用、护理费等清单。
若是造成重伤的损害结果,也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伤者及伤者家属应当积极配合检察院工作,整理好损失赔偿清单,在刑事诉讼中,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即可。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