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致人重伤二级,按故意伤害罪处理。依法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司法机关认定是属于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可以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刑事公诉案件,是不能调解的。但是可以进行和解,争取取得被害人谅解。
防卫过当致人轻伤属于故意伤害吗
不属于,防卫过当主观上是过失,故意伤害主观上是故意。
打架防卫过当要赔偿吗
打架防卫过当,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问:如何区别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答:构成正当防卫需要满足起因条件、限度条件等五个条件,而防卫过当是满足除了限度条件外正当防卫其他条件,也就是说,在正当防卫过程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即构成防卫过当。另外,正当防卫属于法定免责事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防卫过当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民事怎么赔偿
1、防卫过当的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认定。2、如果只是一般的遭受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项目。3、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除上列项目之外,还要算上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4、如果受害人不幸死亡,除了能获赔普通遭受人身损害的各项之外,还可获赔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5、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什么情况下算防卫过当?
关于什么情况下算防卫过当?的法律问题。
一、什么情况下算防卫过当?
1、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且造成重大损害的,就属于防卫过当。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防卫过当具有两方面的特征:
(1)在客观上表现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
(2)防卫行为必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这里所说的“必要限度”是指为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够认识到其防卫强度已经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需的强度,也就是应当以防卫行为是否能制止住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限度。
二、防卫过当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1、防卫过当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防卫过当的前提是进行正当防卫,但防卫过当又不同于正当防卫.
(1)在客观上具有防卫过当的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害。
(2)在主观上对其过当结果具有罪过,这是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的根据。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主要是解决防卫过当的定罪和量刑问题,能不能定罪,就是通过是否具备了防卫过当犯罪构成的条件,因为它是刑事责任的唯一根据。根据犯罪构成的一般原理。
2、客体要件
防卫过当的客体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权利,即不法侵害人依法受刑法保护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在这里不法侵害人具有双重身份,即是防卫对象,又是犯罪对象,中国法律支持对不法侵害人的某些权益造成必要的损害的正当防卫行为。但是,同时不法侵害人还有他合法权益,而这部分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防卫过当行为损害了不法侵害人除了刑法允许可以反击,可以损害的部分以外,依法受保护的不允许损害的部分权益。因此,防卫过当也就是对不法侵害人的一种犯罪,只不过其社会危害性较小。
3、客观要件
防卫过当的客观方面是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
4、主体要件
防卫过当的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单个公民。
5、主观要件
防卫过当的主观方面是防卫人对过当结果持放任或者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态度。防卫过当是一种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因此,同其他犯罪一样,要求防卫人在主观上具有罪过。
防卫过当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故此发现自己的权益遭受损害,采取维权措施的时候,需要注意一定的限度。若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
相关内容:假想防卫是否承担负刑事责任
假想防卫是否承担负刑事责任
1、假想防卫不应以故意犯罪来处理。
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由此可以看出,故意犯罪是以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为前提条件的,而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又是以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具有危害社会的性质为重要内容的。如果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当然也就不可能明知此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也就不可能构成故意犯罪。在假想防卫的情况下,行为人对他人实施的防卫行为虽然是故意行为,但这种故意是建立在对客观事实的主观认识错误的基础之上的,即行为人自以为自己的行为是对不法侵害的反击,是一种对社会有益的正当防卫行为,即主观上不具备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因此,不能把假想防卫的故意等同于犯罪故意。
2、假想防卫可以过失犯罪论处。
假想防卫并非都是不具有罪过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往往存在过失,由于假想防卫的行为人对没有实行不法侵害的人造成了损害,有时甚至是导致了严重的后果,这虽然是由于行为人主观上的认识错误所造成的,有可宽恕的一面,但在多数情况下,只要行为人稍加注意,就可以弄清不法侵害是否确实存在,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以避免错误及危害结果的发生,由于行为人应该注意而未注意,使本可避免的危害结果未能避免,所以,其主观上存在刑法意义上犯罪的过失,一般可以过失犯罪论处。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15条第2款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因此,在假想防卫案件中,由于过失而造成危害后果的,只有刑法分则中明文规定处罚这种过失行为时,行为人才承担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否则,即使因过失导致了一定的危害后果,也不应要求行为人承担刑事方面的责任。
3、在某些情况下,假想防卫的行为人产生存在不法侵害的认识错误属于不可避免。
主观上没有罪过,危害结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对此,应当视为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不是犯罪。对于行为人的这种认识错误是否可以避免,应结合行为人自身的认知条件,参考社会上一般人的认识水平以及案发当时具体的时间、环境等客观因素综合判断分析,力求准确。
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往往就会被认定为假想防卫。既然是假象防卫,那肯定在造成了对方损害的情况下,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假想防卫一般是认定为过失犯罪,而不能以故意犯罪论处。
防卫过当构成轻伤可以私了吗?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伤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重大损害”是指重伤以上损害,且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悬殊、明显失衡。因此,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致人轻伤的,不构成防卫过当,仍在正当防卫的评价范围之内,不负刑事责任,谈不上私了。如果正当防卫构成犯罪,刑事责任是不可能私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