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的身份。
人民银行总行员工是公务员,分支机构既非公务员,也非事业单位编制,而是特殊的行员制,但参照公务员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不是事业单位,但它是具有国家机关性质的中央银行,它和外交部、国防部等部委一样属于国务院25个组成部门之一,正部级单位。
银行行员制是以银行从业人员为对象的人事管理制度。依照《中国人民银行行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行员制的主要内容:
①录用制。银行人事管理部门根据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有关的规定和程序,通过笔试、面试、考核以及心理测验等方法,把符合条件的录用为行员。
②科学的职位分类制。坚持因事设岗、高效精干、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相互协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