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身份证被别人拿了可以不用报案。 正确且可取的做法: 一、在身份证所在地的当地报纸刊登一份遗失声明,去找当地的报社即可,一般在广告部,花费在50-80元之间,同时最好把登了遗失声明的那份报纸买回来保存着,这样最保险,这样做的作用是:当别人拾到你的身份证去做任何事情,你可以免责 。保存纸质报纸,是为了免责指证。 二、登报后,去当地派出所申请注销与办理新的身份证,在取得正式的新的身份证之前,若需要使用身份证可以办一个临时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