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公寓可以抵押贷款,当事人如果要以房产抵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约定履行其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可以抵押的财产还包括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
一、债务人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债务人可以抵押的财产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设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抵押上述所列财产。
二、担保人需要抵押房产吗
看担保情况的,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提供房产抵押的,担保人应当提供房产进行抵押。《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可以提供房产抵押的,担保人可以用自己的房产为债务人办理,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后,债权人可以就房产优先受偿。所以担保人是否需要房产抵押,是要看担保情况的,毕竟房产抵押也是提供担保的一种。
三、法律规定抵押权主要是什么
法律规定抵押权主要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
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财产。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可见,为了实现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权人成为抵押权人;
债务人未履行义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抵押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