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履约保证金是履约担保的一种形式,是指工程的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要求承包人提供的一种担保,一般情况下履约保证金都会退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_x000D_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_x000D_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_x000D_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