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男方性无能,如果女方起诉离婚,而男方不承认有病,虽然女方可以要求司法鉴定,但法院不会强行进行鉴定的,第一,因为涉及个人隐私。法院无论是否判决离婚,都可以以其他证据来决定,不是必须以性无能为判决离婚的依据的。第二,如果男方坚持不同意鉴定,因为涉及人身自由,法院不能强迫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