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是我国的一种十分常见的企业模式,是指各合伙人通过签订合伙协议等方式,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那么合伙公司的对公账户吗?接下来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吧。一、合伙公司的对公账户吗
合伙企业,要开设对公账户。根据合伙协议确定负责人,准备公司三证、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件、印章等到银行办理一个对公账户。
1、个人合伙采用什么方式办理银行账户,以及资金由谁掌控的问题,一般都是在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合伙协议,并在合伙协议上体现和确定的。
2、根据信任程度和合伙协议,可以由一方在银行开设私人账户用于企业经营。为了相互监督,也可以采取一人保管银行卡另一人设置密码,或者一人支配另一人设短信提醒等多种方式。
3、合伙企业,要开设对公账户。根据合伙协议确定负责人,准备公司三证、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件、印章等到银行办理一个对公账户。程序不是很复杂,随时可以办理。
4、对公账户的监督。个人合伙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之间的诚信也是有风险的,从安全角度考虑,在办理对公账户时,确定二个以上合伙人印章才可操作资金往来。但是,这样的做法大大降低运行的效率。
5、规范财务制度。个人合伙或者是合伙企业,需要聘请专业的财务人员,保证资金安全。在实力达不到的情况下,可以由非负责人的其他合伙人亲友主管财务。
6、诚信是关键。个人合伙或者合伙企业不可避免地存在法律风险,过分的监督在加大管理成本的同时,也大大削弱合伙的凝聚力。要在诚信的基础上,协商好资金管理和银行账户的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或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参考式样15;或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参考式样16及征求意见的说明参考式样17。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外资转内资的,提交原外资企业有权机构同意转让股份的决议)。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参考式样18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三、合伙跟独资的区别在于哪里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有:
1、投资人数和企业财产归属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进行的投资,是一个人的行为,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拥有;合伙企业则不是单个人的行为,它必须由2人以上的合伙人设立,联合经营,企业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
2、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投资人投资,财产和利润归该投资者所有,故其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是由各合伙人出资所形成的,在共同经营中要求共担风险,要求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企业事务的管理方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事务管理具有最终的决定权,投资人独资出资,独资经营,自行作出决策;和获取哦也的设立首先以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前提,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企业事务管理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由合伙人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但是重大事项仍然是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4、投资转让方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由于不能分离,投资人要转让投资或撤回资本,只能通过彻底转让企业或者解散企业的方式;而合伙企业的财产转让,合伙人既可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也可以通过退伙的方式转让其财产。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合伙企业,要开设对公账户。根据合伙协议确定负责人,准备公司三证、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件、印章等到银行办理一个对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