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由遗嘱人自己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提交公证所需的材料,公证处作出书面受理登记,由公证人员根据本人的口头遗嘱内容办理遗嘱公证手续,转化为书面遗嘱。
一、办理老人的遗嘱公证需要哪些证件
一)、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二)、提交材料。三)、申请受理,发通知单。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四)、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五)、报审批。六、制作公证书。七、发放公证书。
二、受理。
1、属于本公证处管辖。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2、符合申办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审查。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四、出具公证书。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五、出国出生和遗嘱公证时
一)、公民因离境而注销户口后,申请办理出生公证的,应当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另外,出生公证并不需要本人亲自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到公证处代办。二)、遗嘱公证可以由当事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