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一三四”道路建设规划,即规划建设济枣高铁,规划建设泰安市泰山区超限检测站,规划建设S103东岳胜境旅游公路博阳路北段大修改造工程、埠黄路中段大修改造工程、孛许路提档升级工程三条纵向线路,规划建设S237章新线邱家店至埠阳庄大桥段改建工程、前指路大修改建工程、碧霞湖大街东延工程、泰新路提档升级工程四条横向线路,确保东部新城区“成环成网、互联互通”路网格局快速构建,辖区外联通道便捷畅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