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上海公积金缴费上限是指在上海市范围内,企业职工每月个人公积金缴存额的最高限额。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上海市政府的相关政策,上海公积金缴费上限是按月计算的。根据2019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标准,上海公积金的缴费上限为31242元。具体来说,工资不超过2601.75元的员工每月需要缴纳最高7%的公积金,而超出部分则不需要再缴纳。例如,如果员工的月工资为3000元,则其每月需要缴纳的公积金为225元 (2601.75元*7%),而剩下的399.25元则不需要再缴纳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缴费上限并不是说企业和员工必须每个月缴纳到这个金额。企业和职工根据自身情况和经济能力,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缴纳金额。但是如果企业和员工的缴存额超出了这个上限,则不能享受公积金账户的利息和其他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的月缴存额,不得超过其本人的月工资收入。职工月工资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其月缴存额按其工资的3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