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享有的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包括前述四个方面的权利,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刑罚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