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结婚证需要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准备好所有材料之后,当事人则可以去原婚姻登记处提交补办申请,工作人员在审核完各项材料之后符合规定,则当场给新人补发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